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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

实施编码:11430224006202367U44320151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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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25211372

    0731-2521137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5213714

    0731-25213714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在我国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 2.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3.申请的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提供;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茶陵县炎帝中路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三楼信息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资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

审核

1个小时

符合可行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

审批

2个小时

资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

办结

1个小时

根据领导批示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75号)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积 极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工作,通过提供公众版测 绘成果、保密技术处理等方式,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469号)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 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工作,并鼓励公众版测绘成果的 开发利用,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非涉密测绘成果准予使用通知书 查看结果样本

测绘成果保密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