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及以下毕业证书遗失,可申请开具毕业证明材料。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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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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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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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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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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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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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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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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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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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5-2850300、0735-2850399
0735-2877223
初中及以下毕业证书遗失,可申请开具毕业证明材料。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教育局277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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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核实原毕业学校开具的《湖南省中小学学历证明书》的真实性,签署教育局意见并加盖公章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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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第二十四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只能由学校根据学生档案开具相应学历证明书(附件18),经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验印机关验印(钢印)后生效。学历证明书原则上只开具一次。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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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学历证明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