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 2、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一式2份(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银行、资金账号; 4、企业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 5、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情况; 6、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年金方案决议或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书面意见; 7、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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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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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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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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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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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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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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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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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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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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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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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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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中心 0743-5222677
县人社局办公室 0743-5223345
1、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 2、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一式2份(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银行、资金账号; 4、企业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 5、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情况; 6、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年金方案决议或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书面意见; 7、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
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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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审核标准: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审核 |
8个工作日 |
审核标准: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审核标准: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待补充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