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救助时,方可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服务。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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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辰溪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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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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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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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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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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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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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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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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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45-5251445
0745-12345
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救助时,方可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服务。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育才路龙腾御城A区二楼(大千锦绣山城对面育才南路入口龙腾御城西门)民政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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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申请人;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股室负责人审核。 |
审核 |
2个小时 |
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道交受理人员,需要补充、修改的,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说明。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
办结 |
2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予以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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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2014〕649号)第五十八条: 1.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