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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实施编码:11430921006486099W44320174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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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7-5215108

    0737-521510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5215119

    0737-5215119

受理条件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三楼住建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初审

1个小时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受理

1个小时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审批

6个小时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办结

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48号,根据国务院令〔2018〕698号修订)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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