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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及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实施编码:11433100006686146P3431004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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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及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西州发改委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8225823,8236387

    0743--8225823,823638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

2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符合法定规定。

办结

1个小时

符合法定规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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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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