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群众文艺工作的个人或单位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溆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县文体旅游局:0745-3329918
县文体旅游局法规股:0745-3339391
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群众文艺工作的个人或单位
溆浦县卢峰镇城南行政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受理 |
办结 |
7个工作日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第二十五条: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无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