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救助时,方可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服务。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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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鹤城区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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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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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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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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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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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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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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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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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45-2264777
0745-2283072
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救助时,方可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服务。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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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工作日 |
乡镇(街道)受理核对申请,整理核对申请资料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区民政局负责上传核对申请信息至湖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平台反馈核对数据。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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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2014〕649号)第五十八条: 1.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