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2.具备供相关监管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3.数据库接入情况。 4.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 5.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 6.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协议范本。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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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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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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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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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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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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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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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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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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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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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1-82213008、0731-82213001
0731-82212345
1.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2.具备供相关监管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3.数据库接入情况。 4.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 5.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 6.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协议范本。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4-C21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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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复审 |
3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6单位发布的《关于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2016〕143号)第三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各相关部门反馈通过审核意见的,出具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关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意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