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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实施编码:11430300MB1919924F34320162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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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52817039

    0731-5281703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第十三条 环保部门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四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环保部门应当自该环境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环保部门应当编制、公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索引、信息名称、信息内容的概述、生成日期、公开时间等内容。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一号市民之家北栋三楼项目审批区C101-C105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要求受理

初审

6个工作日

按要求初审

审核

6个工作日

按要求审核

审批

6个工作日

按要求审批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存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35号)第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政府环境信息。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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