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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实施编码:11430382MB0R64156R44320224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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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52865090

    0731-5286509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65065

    0731-52865065

受理条件

群众咨询的是关于旅游信息方面的问题。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一楼A区综合服务厅文旅广体局6号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结

3个小时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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