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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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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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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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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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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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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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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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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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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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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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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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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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4442339
0737-4410065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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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2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701号 )第四十条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