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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羊角塘镇镇本级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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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

实施编码:11430923734771226R543109908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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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安化县羊角塘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7331106

    0737-73311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7331101

    0737-7331101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乡、镇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羊角塘镇政务大厅窗口2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是否齐全

办结

2个工作日

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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