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桃源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桃源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旅游投诉服务

实施编码:11430725MB0X04757X4432022401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旅游投诉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6631311

    0736-66313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受理条件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浔阳街道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旅游投诉服务

审核

1个工作日

调查旅游投诉真实性

办结

1个工作日

告知投诉项处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

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查看结果样本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