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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居住证业务

实施编码:11430422006274774C4000709111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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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业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南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550926

    0734-855092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551156

    0734-8551156

受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156号衡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拟在衡南县居住(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办结

1个工作日

凭申请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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