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衡南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衡南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实施编码:11430422006274774C400016300300Y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南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550927

    0734855092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550923

    07348550923

受理条件

符合办理对象的要求,提交身份证、赴台湾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衡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持证件符合办理业务的对象

办结

1个小时

银行卡缴费后办结完成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台湾通行证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