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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普通护照签发

实施编码:11430422006274774C4000163001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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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南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550927

    0734855092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550923

    07348550923

受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156号衡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办理要求。

审核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办理要求。

审批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办理要求。(市局审批)

办结

2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办理要求。(省厅审批签发)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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