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湘乡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31-56768039
0731-56768010
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经开区红仑大道6号湘乡市公安局各办事处、乡镇派出所户政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1个小时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小时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第二类第4条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