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郴州市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服务类别
|
主动服务类 |
主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南路3号郴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楼201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6: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2006〕52 号)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第二条 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3. 《湖南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7号)第五条“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0次
到现场次数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