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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实施编码:11430421MB1096059J4000118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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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阳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807401

    0734-68074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813571

    0734-6813571

受理条件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一楼大厅交通运输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需要本人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