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浏阳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浏阳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0181006164102H4000568001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3683017

    0731-8368301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3689718

    0731-83689718

受理条件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者;不具备修缮能力;按照文物部门的要求编制修缮工程方案;不改变文物用途。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4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资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小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