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单位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资料齐全,包括如下内容: (一)《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一式2份; (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产品合格证;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实物拍照及铭牌)。 所有证照、证明、合同等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由设备备案机关保存。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沅陵县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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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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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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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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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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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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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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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5—4224393
0745—4266113
产权单位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资料齐全,包括如下内容: (一)《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一式2份; (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产品合格证;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实物拍照及铭牌)。 所有证照、证明、合同等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由设备备案机关保存。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县城黔中大道与思源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人防)20/21/24/25号窗口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0个小时 |
受理审核 |
办结 |
10个小时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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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牌》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