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认定的“4类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员)的危房户。(经鉴定房屋为C级和D级的危房) 2. 一般贫困户的危房户。(经鉴定房屋为C级和D级的危房)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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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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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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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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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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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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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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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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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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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3211906
0744-12345
1. 国家认定的“4类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员)的危房户。(经鉴定房屋为C级和D级的危房) 2. 一般贫困户的危房户。(经鉴定房屋为C级和D级的危房)
慈利县金慈街道零阳西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07-08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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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按照规定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并做出书面意见.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公示审定结果,并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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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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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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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