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企业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官网等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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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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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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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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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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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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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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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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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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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8236176
0735-8412733
单位或企业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官网等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
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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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 |
初审 |
2个小时 |
2、由行政审批股派员(必须2人以上)进行现场勘察,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
审核 |
1个小时 |
3、由行政审批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分管领导审核; |
审批 |
1个小时 |
4、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 |
办结 |
2个小时 |
5、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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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