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段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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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岳阳楼区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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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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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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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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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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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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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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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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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8855740
0730-8245580
1、阶段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岳阳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梦路278号;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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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向申请人提出需要现场更正或进行补正的意见,做出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不受理告知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负责组织符合法定要求的审核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件负责许可文书的审定,签发许可决定,重大事项报局长签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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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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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鉴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