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中国公民( 香港 澳门 台湾) 因公:出入境边防检察总站、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检查站和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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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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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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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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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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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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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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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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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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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政务热线0731-12345
0731-12389
因私:中国公民( 香港 澳门 台湾) 因公:出入境边防检察总站、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检查站和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盾路30号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出入境办证大厅2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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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小时 |
1、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包括: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是否符合委托代办条件、委托代办材料是否齐备;其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2、核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免交原件除外)是否一致。3对公函的内容进行审查,登记,并报单位主管领导或者值班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查询条件的,应当告知有关单位不予查询. |
审批 |
4个小时 |
审批部门应当通过出入境记录查询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对比核查,通过姓名,出生日期和证件号码等条件,认真查询出入境记录,发现出入境记录不匹配,出入时间异常等问题的,要及时询问申请人入出境口岸,时间等情况,并与有关边检机关进行核对。 |
办结 |
2个小时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公境【2011】3224号),“边防检查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查询本人近5年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查询出入境记录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