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宁乡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宁乡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实施编码:11430124738977678A400201400900Y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87219019

    0731-87219019
  • 监督投诉方式

    12345(宁乡本地)0731-87212345(外地)

    12345(宁乡本地)0731-87212345(外地)

受理条件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413号市民之家1楼D区6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a)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b)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核

1个小时

a)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b)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主要对申请人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需求性,校址布局的合理性,培训用设施设备完善情况,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交调查结果。 c)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由审批科科长审定。

办结

1个小时

a)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在许可文书上加盖审批专用章。 b)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 c)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转给申办人并告知原因,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待补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查看结果样本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对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有什么规定?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是否属于清算财产范围?

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具有从事法律、金融、会计、社会保障或者其他履行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决策能力;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