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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81006538581L4000718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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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322566

    0735-332256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312345

    0735-3312345

受理条件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延伸段5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验收合格,同意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验收合格,同意备案

审批

2个工作日

验收合格,同意备案

办结

0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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