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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植保事故鉴定

实施编码:11430421445478234Y443072000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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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事故鉴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836949

    0734-683694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813386

    0734-6813386

受理条件

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发生植物保护事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审核

6个工作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植物保护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依据〈湖南省植保事故现场鉴定办法〉行使职权。

审批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植物保护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植物保护事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公告〔2006〕第68号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植物保护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植物保护事故鉴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植保事故鉴定报告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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