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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出具工作证明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56X52000722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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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出具工作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010

    0731-822130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申请“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时,演员在湖南省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予以出具“短期工作证明”。无需特别申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7-D1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初审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范性文件】《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人社部发〔2014〕78号) 第五条第二点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日的,文化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工作证明。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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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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