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条件;2、按照规定提交资料;3、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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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辰溪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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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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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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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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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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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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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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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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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250472
0745-12345
1、符合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条件;2、按照规定提交资料;3、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育才路龙腾御城A区二楼(大千锦绣山城对面育才南路入口龙腾御城西门)自然资源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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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符合要求。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依法依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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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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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