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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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娄星区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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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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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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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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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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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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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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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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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8269867
0738-12345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与金星路交汇处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 |
办结 |
10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关于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的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