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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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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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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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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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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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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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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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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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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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8466129
0730-846613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云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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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1)按照受理条件和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符合受理标准的进行受理等级,转入审查程序; (3)对申报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善的必须及时将需要补充的材料、补办手续等全部内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及时告知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
审核 |
3个小时 |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2)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办公场地、教练场地、教学车辆、教学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进行审查; (3)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分管所领导审定; (4)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提出退会意见,将申请材料交受理人退会回申请人。 |
审批 |
3个小时 |
(1)对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最终审定; (2)同意审查意见的,在《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许可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3)不同意审查意见的,提出退件意见,并说明理由。 (4)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
办结 |
1个小时 |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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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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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