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无污染企业备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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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生态环境科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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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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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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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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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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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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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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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1-28689680
0731-28689715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无污染企业备案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街道珠江南路509号;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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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填报内容完整,复核法定情形。 |
审核 |
6个小时 |
资料完整,符合法定情形。 |
办结 |
2个小时 |
予以备案或者撤销备案,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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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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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