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在安全运营、文明服务、诚信经营、社会形象方面有突出表现。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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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县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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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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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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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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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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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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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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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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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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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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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4067561
0731-84011487
从业人员在安全运营、文明服务、诚信经营、社会形象方面有突出表现。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棠坡路17号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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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要求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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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第五条 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乘车人应当文明乘车、讲究公德,同时有权获得安全、便捷、准点的客运服务。对优质服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公共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乘车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样本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