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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实施编码:11430621MB10875233543109907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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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603899

    0730-760389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符合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标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岳阳县荣家湾镇新长征小学对面政务中心

2办理时间

2020.11.3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工作日

资料、信息是否真实

办结

5个工作日

资料、信息是否真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3号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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