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新晃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新晃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申请大件运输车辆临时号牌

实施编码:11431227006666399J4000109141004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申请大件运输车辆临时号牌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新晃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6237577

    0745-623757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6222231

    0745-6222231

受理条件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梅林路行政中心四号楼B区一楼交警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材料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小时

材料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新车出口销售的;(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临时行驶车号牌 查看结果样本
临时行驶车号牌 查看结果样本

禁止性规定是什么?

同一车辆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