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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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辰溪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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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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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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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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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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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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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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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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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232252
0745-12345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辰溪县辰阳镇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新闻出版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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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给予受理,并出具受理书;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对报送的材料给予初审,符合条件,继续上报。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对初审的材料再次审核、验证,符合条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对送报的材料进行检查,无问题就签字审批。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对审批的经营场所发放出版物单位备案回执,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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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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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租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