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医疗对象;(四)特殊困难人员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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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芷江县医疗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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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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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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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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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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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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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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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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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6851727
0745-123456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医疗对象;(四)特殊困难人员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迎宾路芷江市民之家一楼D1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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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材料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材料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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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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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