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和“住房安全没有保障”的一般农户。 2、符合张家界市农村建房管理办法,不占用基本农田。 3、有危房改造意愿。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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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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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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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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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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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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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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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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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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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2222858
0744-12345
1、申请人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和“住房安全没有保障”的一般农户。 2、符合张家界市农村建房管理办法,不占用基本农田。 3、有危房改造意愿。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武陵路468号政府大院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审批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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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和“住房安全没有保障”的一般农户。 2、符合张家界市农村建房管理办法,不占用基本农田。 3、有危房改造意愿。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现场查勘(危房鉴定)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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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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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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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