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提交单位制定的爆破设计方案材料1份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南县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7-5215120
0737-5215119
申请人需提交单位制定的爆破设计方案材料1份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7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四条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四条:“一次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4 吨TNT(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或者在人口稠密地区实施大型爆破作业,有关单位应当事先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实施大型爆破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