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取得显著成绩;(2)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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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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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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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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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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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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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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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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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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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4222281
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0730-4212458
(1)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取得显著成绩;(2)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
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18号阳光政务二楼C区74号
(乘坐4、6路公交车在阳光政务站下车到达)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客户除外)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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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工作日 |
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清晰可辨。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无非法信息及违法违规操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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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公告〔2004〕第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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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体育经营者和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体育管理机构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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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