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裁决的书面申请; 2、矿区范围、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所需其他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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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省自然资源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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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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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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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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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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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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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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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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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9991344
0731-89991231
1、申请裁决的书面申请; 2、矿区范围、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所需其他材料。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五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中栋111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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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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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第6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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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或者采矿活动。探矿权人与采矿权人对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证的登记管理机关中级别高的登记管理机关裁决。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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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裁决判定决议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