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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实施编码:11430623006382214E400100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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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4222281

    0730-4222281
  • 监督投诉方式

    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0730-4212458

    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0730-4212458

受理条件

中小学校在校在籍在读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下列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提起申诉:(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二)关于取消学生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处理; (三)关于休学、复学、转学的处理; (四)奖项、荣誉撤销; (五)贫困认定; (六)奖学金评定、发放; (七)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18号阳光政务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乘坐4、6路公交车在阳光政务站下车到达)

2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客户除外)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采集个人信息

审核

2个工作日

调查分类

办结

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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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