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符合本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及国家政策和技术标准; 2.符合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3.符合有线电视站应当按照规划与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 4.申请材料齐全,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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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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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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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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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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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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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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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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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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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5555678
0744-12345
受理条件: 1.符合本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及国家政策和技术标准; 2.符合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3.符合有线电视站应当按照规划与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 4.申请材料齐全,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武陵路468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三条: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规划、建设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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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