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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实施编码:1143041175802356454000812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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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蒸湘区司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827391

    0734-882739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827390

    0734-8827390

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蒸湘区船山大道18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条

办结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条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规章】《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第15号) 第七条 奖励的审批权限 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以及集体和个人的命名表彰,由司法部批准。 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 地(市)、县级司法局(处)表彰的统称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分别由地(市)、县级司法局(处)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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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委托他人递交?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