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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实施编码:1143022400620234044430520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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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5222107

    0731-2522210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5222960

    0731-25222960

受理条件

辖区内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和散养户产生的病害猪,经国家标准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并留有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影像资料,可享受补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炎帝南路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5: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审核基本资料信息

审核

2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和详细资料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九号

第六十条:各级财政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供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制定。第七章动物诊疗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发放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