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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特级教师评选

实施编码:11431300006498348U300080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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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评选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娄底市教育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电话咨询:0738-8262289

    电话咨询:0738-826228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8313973

    0738-8313973

受理条件

(一) 符合《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标准(试行)》(湘教发〔2014〕57号)条件; (二) 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娄底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477号娄底市教育局;

2办理时间

娄底市教育局: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0个工作日

依照政策执行

审核

45个工作日

依照政策执行

办结

5个工作日

依照政策执行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范性文件】《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 第六条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授予XXXX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 查看结果样本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相关人员是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评审过程中的答辩环节,是否要本人亲自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