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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备案

实施编码:11430481006294038T443103907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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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新闻出版、电影管理部门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377613

    0734-437761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办理事项。 2.申请材料是否依据办事指南,逐一核对齐全。 3.核对每份材料内容要素是否规范、齐全。

审核

3个小时

1.复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 2.申请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审批

1个小时

1.复核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办结

1个小时

根据审查意见出具决定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租备案)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