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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政府授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变服务方向审批

实施编码:1143312300670237XF443104105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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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授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变服务方向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3221537(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743-3221537(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3221991(县优化办)、0743-3225572(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3221991(县优化办)、0743-3225572(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条件

暂无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凤凰县沱江镇G354国道北侧政务服务中心帮代办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材料是否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材料是否合规

办结

3个工作日

材料是否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时,一般应当由有关少数民族人员承包或者租赁。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兼并或者被兼并时,不得随意改变其服务方向,确实需要改变服务方向的,必须征得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同意。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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